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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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9-04 08:53:59 来源: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93在玉门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人民检察院履行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请审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0年以来,玉门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围绕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全面加大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等环节监督力度,全力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严防冤假错案,严守公平正义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牢牢把握监督重点,持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

——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以罚代刑等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共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1份,监督立案1件,提起公诉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对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久侦不结、挂案不结案件的监督,对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仍不扔移送起诉的案件,启动督促撤案程序1件。以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载体,围绕脱贫攻坚、恶意欠薪等问题持续发力。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出真招、出实招、求实效,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相关案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把关、定性分析等,确保应当立案的依法全部立案,所立案件高效规范侦办,体现严厉打击效果。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监督。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特大案件11件次,介入率同比上升70%。对审查逮捕案件,精心制作《继续侦查提纲》45份、《补充侦查提纲》7份,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为案件成功移送起诉、判决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追捕、追诉工作进一步强化。把刑事案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工作作为开展侦查监督的重要形式,找准工作突破口,确保不漏一人。至目前,共纠正漏捕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人(含上年追加),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共纠正漏诉9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人。三是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查时详细列明补充侦查的方向、目的、事项和要求,增强补充侦查的针对性有效性。至目前,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728人,同比下降26.1%,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2人,同比下降85.7%,刑事案件“案-件比”大幅度下降,诉讼质效得以有效提升。四是高度重视书面监督重大违法行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安机关明显重大违法行为,全部录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并在平台上生成监督文书。目前,已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以书面形式监督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均得到有效整改。

——持续强化“两法衔接”工作。着力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合力,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认真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线索排查,通过查阅案卷、座谈会商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进行监督,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二是积极开展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用工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恶意欠薪案件1件,已监督有关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二、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

——加强刑事抗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其他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规定,重点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树立抗诉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理念,从敢抗和抗准上下功夫,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坚决依法提出抗诉。督促法院公正审判,保证案件质量,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共提出抗诉意见2件,抗诉意见被上级院支持2件,其中1件已被改判,1件正在二审过程中。

——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沟通协作的重要平台。今年以来,受人民法院邀请,检察长以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涉恶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新局面。

三、围绕提升监督效果,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深化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检察监督。一是严格流程抓规范完善疫情防治工作部署和应急处理预案,严格落实每月16天的驻所检察、巡视监督、专人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挥“两网一线”和“智慧检务”信息技术,利用监控视频、巡视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全覆盖,确保疫控期间在押人员不超期、检察监督不缺位。二是舆情监测保稳定。面对监管场所封闭环境的实际情况,加大狱情分析和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网络舆情,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做好思想疏导和防控宣传,及时引导在押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严控各类社会负面舆情和矛盾进入监管场所,保证防范管控务实有效。三是多方协作促安全。加强巡回检察的调查研究,规范关键时期关键节点同公安、武警、医院、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重点,督促看守所强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狱医巡诊监督,全面筑牢监管场所的安全防护。上半年,对看守所安全管理自行检查16次,开展联合专项检察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列席所情分析会8次,发放检务公开手册、法制宣传材料60余份,开展在押人员集中法制教育课1次,进行谈话教育48人次,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来访30余人(次),办结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6件,未发生一起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伤残及其他监管安全事故

----扎实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一是务实基础促规范。为保证防疫期间监督措施落实,督促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培训、学习、服务的聚集性活动,利用“智慧检务”、共享平台、“两网一线”等信息手段,积极推动检察模式深度转变,通过线上巡查、电子定位、电话抽查等手段开展日常监督,确保在疫情期间,防范有力、处置迅速。二是立体监督提质效。紧扣检察属性,发挥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1+1+1+1”的工作模式(即日数据核查,月抽查指导,季通报反馈,年联合检查),积极构建符合玉门实际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相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全面检察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确保社区矫正的科学进行。三是创新管理保权益。发挥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法律属性和社会帮扶属性,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管控的同步监督理念,主动“走出去”引导化解矛盾,维护合理诉求。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巡察2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及集中学习座谈4次,接待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12人次,通过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检察监督纠正脱管2,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采纳率100%,未出现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虚管和群体性事件的管控事故。

----强化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一是信息共享扩积累。通过“智慧检务”拓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作用,完善案件信息的内部共享机制,实时更新同人民法院执行文书、司法机关矫正信息数据,以执检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为重要依据,充实积累财产刑执行信息数据,提升刑罚交付执行各环节情况的动态监督。二是配合协调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强化支持和配合,及时解决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探索研究健全信息共享、执行文书移交备案、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推动财产刑执行活动的规范化开展。三是突出重点强效果。深化和巩固近年来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的成果,继续将“五类犯罪”作为财产刑执行检查重点,发挥在案件办理、日常监督、专项调研中的能动性,整合力量,统筹安排,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各环节执法活动的核查监督,强化执行效果。上半年,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2次,监督执行完毕一般涉财案件财产刑39人、183.6万元,紧盯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财断血”,监督执行“涉恶”案件财产刑21人、3552367.89元,并针对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力发出《检察建议书》两份,采纳率100%。

四、转变监督理念方式,构建全新民事行政监督格局

——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2020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件,办结1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目前已采纳6件,其余5件因正在整改期内,尚未回复;受理审判人员违法案件2件,经审查后作出终结审查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另外,还针对2起农民工讨薪案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一是深入推进执行违法监督。针对本院受理的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案件,通过审阅案卷、调查取证、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对发现的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终结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有力推动了法院依法规范执行案件,同时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进行跟踪督促落实,确保了建议内容得到有效落实。如:对受理的1起长达15年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监督案,经建议后,法院深入新疆等地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执行回案件款4万元,使该案得到有效执行,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严格落实“件件有回复”制度。根据高检院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和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我院对受理的15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均做到了受理后3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3个月内作出监督决定,并予以答复,使申诉人的满意度不断得到了提升。三是确保检察建议监督精准到位。为保证建议内容的质量,我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前及时与法院就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沟通,拟定问题解决方案,确保了每一份检察建议均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对我院发出的11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并回复6件,存在的问题已解决,其余5件检察建议,因尚未到期,法院未回复。同时,结合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我院适时介入2起农民工起诉支付劳动报酬案,已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的同时,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共受理行政类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7,其中一般行政违法监督案件5,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一是积极拓展行政案件线索来源。针对行政申诉案件少的问题,我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开展了食药领域、国有土地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审查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案件线索2件,对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依法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现已将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另外对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和玉门市公安局未依法及时吊销交通肇事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二是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我院开展了非诉执行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对玉门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的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门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的3起案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2份,另外1件尚未查查完毕。

——坚持公益保护优先,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监督机制。今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 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其他新领域案件6件,到期采纳回复22件(其中2件为2019年发出今年采纳),其余2件还未到期。一是扎实开展食药、国有文物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在开展国有土地领域专项行动中,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相关部门根据建议内容已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394万元,收回已出让闲置的国有土地2宗,出让面积分别为面积3163.82平方米和202.71亩。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目前相关责任部门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在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及助力防汛救灾专项活动中,发出检察建议7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另外,还围绕食药、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单位职工食堂卫生不达标、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动售货机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消防通道被共享单车、机动车堵塞,个体经营户消防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向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已回复整改到位2件,部分案件正在整改过程中。二是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共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领域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该领域存在问题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检察长多次向市委人大进行了汇报,并获得支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沟通,双方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三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共护美好家园。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宣传力度不够的瓶颈,本院研发了公益诉讼“随手拍”软件,并利用乡村集会、送法下乡、优化营商环境入企业等有利时机进行了广泛宣传,该软件上线1个月以来,共收到群众上传的举报线索11条,经筛选后获取有价值线索6条,发出检察建议2份。

五、正视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虽然我院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质量不高、信息化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竭力以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我市争做县域经济排头兵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刑事诉讼各环节法律监督,保证办案质效,强化“深挖彻查”“破网打伞”。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力促“打财断血”取得成效,铲除经济基础。聚焦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司法不公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诉讼监督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决心、更实措施,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既利用好履行审查案件职责中发现、人民群众控告申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专项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深挖监督线索,更注重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线索。全面梳理法律监督的范围、路径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实践与指导,通过个案指导与类案分析同步,探索监督模式、找准监督要点,弥补经验不足,提升诉讼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注重诉讼监督在捕诉环节的延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人权保护、合法提取证据以及遵守诉讼程序等价值方面培训,提高干警对诉讼监督的理解和把握能力。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打造专业化办案组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检务公开,树立公正规范司法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专题听取和审议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我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极大鞭策。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忠实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