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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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

时间:2019-12-28 18:0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8在玉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服务大局主线,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省检察院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玉门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快从严批捕涉恶性质案件犯罪嫌疑人552人,起诉332;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治、维稳、禁毒、反恐、防邪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12人,批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嫌疑人5人;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七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综治、禁毒、宪法宣传日、宣传周以及农村冬季集中教育活动,走上街头,走进校园,走进农村,开展法律宣传10余场次,同时结合执法办案,认真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制度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和谐玉门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六项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产权司法保护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在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共审查各类涉产权案件13件,其中办理损害国有资产产权案件6件,办理“十类产权纠纷”案件6件,共批准逮捕销售伪劣产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2人,涉案金额达255万余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绿色玉门建设。深入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全力摸排线索,建立与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证据共享、线索移送、协同配合机制。实地排查破坏环境资源现场11处,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案件线索2,监督公安机关1件滥伐林木案件立案侦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毁坏砍伐的林木进行补植,有力保障了生态玉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能,对1件损害国有资产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幸福玉门建设。一是严厉打击危害脱贫攻坚的违法犯罪。从快批捕起诉发生在农村的、侵害对象为农民的各类刑事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为农村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会同人社和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控,建议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2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3.2万余元。办理农村骗领低保案件31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民生民利。三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驻村干部包村制,每名检察人员帮扶1-2户,严格按照“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积极助力脱贫增收,帮扶干部积极为帮扶户解决冬季取暖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帮扶户办实事26件,为乡镇帮扶资金5万元。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法治新环境。坚持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6176人,案件数与去年相比上升3.2%,人数上升16.6%,经审查批准逮捕781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2457,案件数与去年相比下降4.1%,人数上升17.8%经审查提起公诉261314人。一是突出严惩暴力犯罪,依法快速批捕起诉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0人,批捕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21人,提起公诉57二是突出打击网络“套路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315人,起诉211人;三是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危险驾驶等侵财型、多发性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157人;四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情节轻微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839人,不起诉638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614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

——落实未检司法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和少捕慎诉方针,全面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关护教育基地1个,依法对1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对性侵儿童、校园欺凌等案件及时介入跟进,开展被害人法律援助14次,心理疏导3人次。组织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巡讲7场次,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次。

——持续加强诉讼监督,守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果。牢固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充分用运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等方式加大司法监督力度,确保严格司法、秉公办案,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纠正漏捕6人,追加同案犯8人,追加起诉遗漏罪行5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19人刑事判决提请抗诉并获改判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自行发现并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督促立案和执行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人,改变强制措施15人。针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纠正意见9份,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再呈新面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74件次,提供法律咨询40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民事申诉案件12件,司法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4人;会同司法局、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确立律师在检察机关“坐班制”,建立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破解涉检信访难题。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针对农村土地权属、务工讨薪、邻里纠纷等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精简机构、相近职责合并的原则,将原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服务保障部门,使内设机构职责更加清晰,管理运行更加简洁高效、顺畅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新型办案团队,并以员额检察官名字命名办案组,增强员额检察官的职业尊崇感和责任感。建立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档案,客观公正记录检察官执法办案情况。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系统自动轮案和手工轮案相结合的轮案制、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官办案请示报备制、检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逐案评查、错案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和制度68项,加强了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实现了放权不放任、办案受监督、权责相对等,“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得到充分落实,改革逐步显现。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细则,突出工作业绩、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理论研讨四个方面的量化考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均超额完成了办案任务。全面完成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培训及等级评定工作。完成了省以下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和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主动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眼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强化指控犯罪质量,努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眼构建诉前引导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诉合一等工作,落实庭前证据研判、庭前会议制度;着眼构建审前过滤机制,注重非法证据排除,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着眼提高效率,探索繁简分流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运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案件3件。

——全面深化检察服务改革。顺应我市“一处跑,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念,率先在酒泉检察机关建成统一对外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原分散在各部门的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检务公开、案件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接访、法律咨询、律师接待等十三项职能整合在一处,尽量让群众到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整合及工作运行模式,在全市检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并被中国法制网、央媒看甘肃、甘肃长安网、玉门电视台、玉门融媒体等媒体登载或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注重自身能力建设,着力塑造良好检察形象

—— 加强党建引领,突出政治育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强化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两个核心”。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期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总结凝练出了“爱检敬业、实干创新、争先有为”的玉检行动准则。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狠抓“党建+公正执法”品牌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六比三评两创”活动,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良性发展。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利用节庆和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我院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党支部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铁人先锋号”。

——加强素能提升,突出能力兴检。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6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视频和网络培训1012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积极推进“书香玉门”读书活动,提升干警文化素养。在上级院组织的书法、绘画、摄影、征文竞赛活动中,我院有7名干警的作品获奖,并被市院授予“优秀组织奖”。组织全员参与检察业务研修,提升业务素养,17名干警的调研文章在知名期刊发表或通过了省院专家组评审,3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省院三等奖,1件案件被省院检委会作为典型案例推广,我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先进单位

——加强作风建设,突出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六治”和“三纠三促”等专项行动,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加大工作落实督查力度,通过月通报、季考核、推进会、工作约谈、完成核心数据情况与评先树优、提拔晋级结合,促使干警真抓实干、争先创优。

——加强基础建设,突出科技强检。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工作步伐,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基层院“十化”建设水平。我院投资300余万元的五网改造电子检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委会会议室信息化改造及语音识别系统项目已通过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为全面实施智慧检务奠定了基础。

——加强检务公开,突出阳光立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坚持落实半年向市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进展及时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活动和视察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充分利用检务公开栏、“两微一端”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76条、重要案件信息74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09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检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保障正义,在狠抓办案中提升案件质量,在党建品牌创建中强化队伍建设,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抓关键求突破、重实干争前列,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各项核心数据位列全市第一。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短板亟待加强,公益诉讼新增职能需加大力度;三是对标全国、全省第一,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奋力拼搏;四是“智慧检务”建设还需持续发力;五是司法体制改革后的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量编制和员额检察官划转,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省院“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推进我市“工业强市、多业并举、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使检察工作在服务和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助推全市形成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严惩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牢牢把握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巩固和深化司法改革,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确保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继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六、“智慧检务”提动力,努力实现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学先进、找差距、拓思路,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 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持”的智慧检务总目标,切实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司法能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蓝图催人奋进,前景无限光明,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附件一:

《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词解释

【六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2页第11行 )是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为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顺利发展,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六项重点工作,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 专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和深化司法改革工作。

【十类产权纠纷】(见报告第2页第16行 )是指股权转让、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权转让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担保物权、保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破产有关纠纷。

【“套路贷”】(见报告第4页第2行 )是指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或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一些以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平台,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招揽借款人,已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附条件不起诉】(见报告第4页第7行 )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符合起诉条件,但优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可以对犯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对其设置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年的考验期,有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满,未发现法律规定的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见报告第5页第3行 )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整个羁押期间,检察机关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员额检察官】(见报告第5页第20行 )是指检察机关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7页第2行 )是指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进行集中整合,主要包括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收监督三大模块;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

【六比三评两创】(见报告第7页第23行 )

六比:是指通过比学习、比纪律、比作风、比服务、比业绩、比廉政,查找不足,树立标杆,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

三评:是指通过对标承诺自评、互相监督测评、组织研究考评,全面考实考准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实绩,压实责任,激发党员活力。

两创:是指党组织积极争创团结协作、服务大局、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铁人先锋号”,党员积极争创党性坚强、作风过硬、先锋引领、实绩突出的“铁人先锋岗”。

【基层院“十化”建设】(见报告第8页第9行 ):是指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基层党建严格化常态化。

监察体制改革(见报告第10页第20行 ):是指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撤销监察局,将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的职能划转到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两聚焦一结合(见报告第11页第3行 ):是指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两聚焦”是指聚焦党委中心大局工作,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坚决防止不管大局、低头办案、机械司法的单纯业务倾向,又要防止脱离检察职能去搞服务工作。

【智慧检务】(见报告第13页第3行 ):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检察应用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打造“智慧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