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和他们和解了,也希望这些年轻人能真正吸取教训……”回访时,被害人姚某的话语,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这起看似普通的轻伤案件,从酒吧冲突到法庭宣判,每一步都写满了检察机关对“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践行,也藏着司法的尺度与温度。
冲突之夜:青年之过 案件缘起
2025年5月的一个深夜,玉门市某酒吧里,王某、李某、田某、席某、茹某五人围坐饮酒。酒过三巡,田某提起自己因在姚某自建的出租车微信群抢客被踢群,瞬间点燃了众人的情绪。醉酒的王某、李某当即通过微信联系姚某理论,几句口角后便演变成互相辱骂、隔空挑衅,最终约定当面“了结”。
凌晨5点,姚某持菜刀赶到约定地点,与王某、田某以及手持剪刀的李某再次爆发争执。推搡间,夺刀、厮打接连发生,一场因工作竞争引发的冲动冲突,最终酿成了一起轻伤案件,也将几名初入社会的青年推向了司法程序。
不捕之“度”:穿透表象 审慎权衡
2025年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王某、田某、李某三人。我和办案组仔细审阅卷宗后,没有简单作出“捕或不捕”的判断,而是穿透案件表象,深挖背后的因果:本案事出偶然,被害人姚某持刀对峙、言语挑衅在先,自身存在明显过错。三名嫌疑人均是初次涉案,归案后主动坦白、认罪悔罪,没有毁灭证据、串供或再犯的现实风险。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完全能够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最终,我依法对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同步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这不是“放纵”,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对“社会危险性”核心要件的专业判断,是精准贯彻新形势下刑事司法政策生动实践,更是检察机关守护青年前途的担当。
终止之“界”:疑罪从无 坚守底线
2025年12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我发现席某、茹某二人的涉案行为存在重大证据疑问:现有证言零散、关键事实模糊,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也无法排除“未参与厮打”的合理怀疑。“宁漏勿错,不枉不纵”,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法治底线。我们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逐条列明证据缺陷,明确侦查方向。
但经过退查,关键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我们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席某、茹某二人终止侦查。这一决定,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庄严践行,它守护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更是对“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最好诠释。
和解之“桥”:修复关系 化解矛盾
2026年1月,针对王某、李某、田某三人的审查起诉工作仍在推进。我们没有满足于“案结事了”,而是主动扛起修复社会关系的责任:几名嫌疑人都是刚踏入社会的青年,本案因工作竞争引发,双方都有悔意,具备和解的基础。我们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先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被害人释明法律规定,传递嫌疑人的悔意;一方面对三名青年开展法治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冲动行为的代价。
在我们的协调下,三名嫌疑人向姚某足额支付了赔偿金,并当面鞠躬道歉,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这份和解协议,不仅抚平了被害人的创伤,更让几名青年在认错赔偿中完成了成长,为后续依法从宽处理铺平了道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庭审之“课”:以案释法 传递温度
2026年2月,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恰逢新学期伊始,作为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我,提议将此案变成一堂“法治公开课”——邀请三所学校的师生代表走进法庭,现场观摩庭审全过程。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因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情节,法院采纳了我们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缓刑。庭后,我结合案情,向在场师生讲述了“冲动是魔鬼”的教训、“法律是底线”的告诫,以及“知错能改”的可贵。 原本严肃的庭审现场,变成了最生动的法治课堂。孩子们亲眼看到了违法犯罪的代价,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履职之思:方寸之间,彰显格局
司法不是冰冷的法条堆砌,而是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对可教育挽救的青年,我们用“宽”传递温度;对证据不足的案件,我们用“严”守护公正;对社会治理的需求,我们用“融”延伸职能。
我想说:其实,从审慎作出不捕决定,到坚守疑罪从无底线,从促成刑事和解修复关系,到把庭审变为法治课堂。每一次审查、每一份决定、每一场沟通,都是在为法治信仰筑基。不止是我,而是每一个新时代检察人履职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