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把“三抓三促”行动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重协作、强监督、真帮扶、严纠查”工作理念,提高效率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刚性监督手段,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能。
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精准纠违严把矫正“入口关”。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律文书、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开展检察监督,通过走访了解情况、调取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档案、与矫正对象进行谈话等方式,对交付执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针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裁定文书中的报到期限、送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出纠正意见2份,提高了社区矫正风险预见性,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规范、紧密衔接。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未按时报到的问题,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1份,从源头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意见采纳率均为100%。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强基固本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对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缓刑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撤缓收监建议3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定时期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多发频发,暴露出明显的监督管理漏洞,为有效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评估质量、落实矫正方案、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日常监管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随即,检司联合开展集中点检和警示教育活动,检察官以案释法,再次敲响遵纪守法警钟,绷紧社区矫正对象“守法”红线,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以点带面排查优化类案监督。检司联动深入辖区1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工作巡查,通过逐一查看档案台账、与重点管控对象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核查系统数据等方式进行,并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听取意见建议。巡查结束,组织召开座谈会及时研判,合力破解社区矫正监督难题。针对检查中发现多个司法所监督管理履职不当的共性问题,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1份,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份,督促强化日常监管,跟踪落实问题反馈,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释放多倍监督效力,不断促进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质量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