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民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探索是强化执法司法回应新时代文物保护的需要,是监督纠正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之举,有利于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2021年新年伊始,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等”外领域案件办理,按照本院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制定的《玉门市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携手文旅局共同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发现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外案件线索2件,及时立案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积极有效地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问题归类梳理。此次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是在前期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的基础上,对玉门市辖区内的东风烽火台遗址、下东号王家屯庄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文物本体受损、未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力促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存在问题逐项得到整改。
二是坚持凸出亮点,提升建议质量。办案中从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入手,提升案件的质量及效果。在调查取证方面充分利用定位仪等电子设备,增强东风烽火台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证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在制发检察建议方面,注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使用以及地方性文物保护文件的说理,严格审查,切实提升对文物保护单位相关责任机关发出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在跟踪整改落实方面,办案中多次与文旅局等负有文物保护责任单位联系沟通,对存在的问题及实施保护的重要性进行探讨和磋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每一个文物保护单位的现存问题得以整改到位。
三是落实请示报备制度,增强建议刚性。对受理的2件文物保护案件审查终结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及时向市委人大报备,赢得市委人大及相关部门对本院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活动的支持,同时通过诉前会议、新闻宣传等方式,确保建议内容的透明度,拓宽解决文物保护问题的途径,增强社会各界对国有文物保护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