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以来,玉门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快“智慧检察”建设步伐,积极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率先攻克案件流转难题,形成了一体化、高标准的平台案件流转模式。平台上线至今,玉门市检察院通过政法跨部门平台受理案件84件89人,其中侦监7件7人,均已办结流转;公诉77件82人,已办结70件72人,通过协同平台案件全程流转、无缝对接,有效提高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变“纸上谈兵”为“实战实用”,念好“实”字诀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行工作是推动“智慧检察”的重要抓手,玉门市院积极探索打造“一体化”办案模式。一是领导带队狠抓推进落实。组成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第三检察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把握工作节点,理顺内部流程。二是多方协调夯实硬件保障。在接到连通省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的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了网线架设、硬件配置、软件安装等准备工作,为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顺利试运行夯实了硬件基础。三是配强队伍严控案件管理。迅速形成由第三检察部负主责,相关人员具体操作的协同办案平台运行团队,根据需要配备了案件录入审核员、系统数据审核员及平台沟通联络员,确保进入检察系统的案件质量过关,数据过硬。
变“线下检录”为“全面筛查”,念好“精”字诀
玉门市检察院把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着力点,内外结合加强沟通形成“大平台”联动效应。一是全面筛查严控收案关口。为保障线上线下电子卷宗内容一致,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逐页核对,发现证据缺失、装订不一致的情况,逐条进行补正,保证流转的案件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统一标准规范卷宗质量。针对前期公安机关部分办案民警未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导致无法在线上顺利移送案件以及移送电子卷宗不规范的问题,主动进行全程业务指导,“一对一”辅导办案民警制作卷宗、录入数据、移送案件,确保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规范化受理,电子卷宗格式规范、顺序一致、标准统一,案件流通“一卷到底”。三是定期通报及时查漏补缺。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落实情况、任务进展情况、系统应用情况每月进行通报,针对其中的问题找原因补不足,确保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保障案件规范率100%;部门反馈率100%。四是全程留痕推动法律监督。实行办案全流程管控,保障电子卷宗防丢失、防篡改、可溯源,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全面监控办案数据,定期进行综合研判,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让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在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变“信息孤岛”为“数据闭环”,念好“快”字诀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的快速运转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让整个案件流程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数据闭环。一是收案审核“不留死角”。针对平台试运行前期,公安机关六类案件移送量偏少导致案件流转率偏低的问题,严格按照《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指引》,对公安机关只移送书面卷宗未进行平台推送的案件,要求及时在平台上补充移送,使公安机关线上线下移送的案件相一致。通过严格收送案制度,公安机关六类案件上案率从32.5%上升到95.8%,流转率提升至100%。二是研判分析“打通关窍”。针对前期检察院案件流转率不高的问题,院党组牵头深入进行研判分析,制定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办法》,对六类案件的办案时间和内部流转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运行办法》落实后,2020年平台案件流转率从17.8%上升为93%,2021年流转率稳定保持100%,案件流转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案件流转“一步到位”。以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为导向,以简案快办为原则,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基础上探索创新刑事检察办案模式,实现点点鼠标就能“一键送达”案卷,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同时,在案件审结移送法院时,第一时间与法院窗口部门对接,保障流出案件即转即收。自平台运行以来平台内所受理的六类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仅为12.5天,无一不合格或瑕疵案件。四是系统运维“多管齐下”。针对协同办案平台试点期间存在的临时断线、数据丢失、流转异常等问题,及时联系平台研发方进行沟通处理,同时要求系统数据审核员定期进行平台巡查,确保案件流转时系统平台稳定,数据详实无误。在此基础上,对于系统问题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积极上报平台运行调研数据及分析报告,有力推动平台系统升级。
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为提高办案效率和实现司法公正创造了新的契机。今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协作,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顺畅运行,保障检察事业不断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