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配套规定,切实提高制度适用的主动性、规范性、实效性,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对公安派出所新一轮执法监督检查,共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基层执法单位“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检察人员先后深入玉门市公安局花海、柳湖、独山子、小金湾等四个派出所,对2020年以来派出所办理的所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卷宗进行了逐一检查,查阅了接处警登记台账,核对了警综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派出所干警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的意见建议。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重点针对基层派出所受理、侦查刑事案件提出意见,指出要坚决防止有案不立、降格处理、以罚代刑,防止利用执法权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同时,要完整、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目的、司法价值与实践效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权利告知义务,适时在办案场所播放宣传片,认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大力践行“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履行刑事案件涉民事赔偿的调解职责,为检察、审判环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提升制度适用的协同性、实效性。

加强对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是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的有效举措,是增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有效抓手。下一步,玉门市检察院将按照监督检查方案,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完成对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全覆盖,通过监督检查,实现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监督效果、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的多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