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玉门市院认真贯彻甘肃省院《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提示》、酒泉市院《关于对全市监管场所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对本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再排查、再检视、再落实,多举措织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网。
一是三级对接稳固“监管网”。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召开节前部署会,依托玉门市检察院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检察室,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及基层司法所相衔接的三级联动平台,制定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机制和矫正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通过基层联络员定点巡查、巡查队集中点验、执法大队检察室宏观统筹,及时跟进并反馈矫正对象思想动态、行动轨迹,并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防控到位、措施完备。
二是严守管控监督“制度墙”。“春节”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不予批准请假外出,特别是对“春节”期间请假进京的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予批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报备检察机关后方能外出;对已请假外出的,如当地疫情管控不能按期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办理续假手续,但每日必须报备行动轨迹,落实跟踪管控措施;对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街道、社区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和卫健部门的要求落实居家隔离,随时与各司法所联系,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在先、协调联动。
三是宣传教育上好“紧箍咒”。积极开展矫正对象节前警示教育,以2020年3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管理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为警示,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意义、目的,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矫正、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条文进行重点研读,督促矫正对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摆正位置、明确身份、端正态度,始终绷紧“守法”红线,杜绝酒驾、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不良行为发生。
四是智慧检察敲响“警示钟”。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共享平台”信息系统,通过短信、微信群、平台信息推送等形式,向矫正对象积极宣传有关传染病防治、突发卫生事件处置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告知矫正对象违反疫情防控法律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和国家疫情防控成效,倡导矫正对象在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同时,不外出、不聚集、不接触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亲朋好友。并正面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再次遇到疫情管控,要科学理性面对,积极配合政府、社区的防控措施落实,严控社区矫正对象散布、传播关于疫情的不实消息。
五是开通困难对象“直通车”。玉门市院贯彻落实“树立治本安全观,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社区矫正检察理念,在节前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摸排情况,协调有关单位、企业、工厂给予矫正对象政策、技能和就业支持的多样化的帮困安置“直通车”;对摸排出的生活严重困难和患有严重疾病的矫正对象,落实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机制,积极会同司法局寻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帮扶救助,切实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顺利度过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