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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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质效

时间:2021-02-05 17:46: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的基础,对此,玉门市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于近日对2020年办结的72件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通过办案人自查、交叉互评、集中点评等方式力促案件质效再提升,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查、文书撰写、分类归档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案件评查合力。为保证案件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干警,认真学习了市委政法委《酒泉市政法系统“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2020年案件评查工作的安排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标准,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及工作思路。并要求评查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案件质量评查对提升案件质量推动作用,在案件排查中要耐心、细致,逐件形成问题清单,找准问题存在的依据,确保问题找的准、找的实,为今后执法办案形成统一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案件评查质量。严格按照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要求,立足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特点,重点对当事人申请理由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认定的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建议采纳情况及办案效果进行全方位的评查,本次案件评查,共评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5件案件被评查为优质案件,67件案件均被评为合格案件,无不合格案件。

注重结果运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了部室案件评查工作会议,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案件承办人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领,并明确了整改期限,对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书写错误,法条运用不精准、释法说理不到位、办案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刻思考,对适宜整改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不适宜整改的问题列明整改措施,确保本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为今后的执法办案提供参考,促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果有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