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对省委政法委督办的肃州区远豪小额贷款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探索推进轻罪治理,提前介入轻微刑事案件52件,集中起诉开庭44件,速裁程序适用率突破50%,推进侦、诉、审全程提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主动制发检察建议12份;积极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有序运转,提出检察意见书33份,凝聚司法办案共识,有效预防犯罪发生。
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12309”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企案件18件;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监督撤案4件,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4家“空壳公司”追加起诉,协同公安机关追回国家税款损失200余万元;组织52名干警参加全市“千警联百企”活动,联合市工商联在会宁商会挂牌“检联商会”联络点,排查涉企安全生产隐患30余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乡村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立案7件,建立湿地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某生猪养殖场河道排污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监督水务局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反映》采刊。深入包挂乡镇开展结对关爱集体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8场,让法治走基层、润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