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5月22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佳丽受邀列席玉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刑事案件发表意见,并对检法“两院”共同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以法治之力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出建议。由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勇主持审判委员会。
会上,赵佳丽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审理意见、合议庭意见的汇报,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的讨论后,紧密结合案件的焦点问题、法律适用、刑罚裁量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赵佳丽检察长在发言中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检法两院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形式,也是检法两院加强沟通联系的最好平台。检察机关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判决。长期以来,玉门市检法两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开展,在提升复杂疑难案件高质效办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院将继续健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深入同法院的会商交流,针对两家工作中配合协作的重点、司法实践的难点提出务实举措,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共促司法公正、权威、高效,共同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赵佳丽检察长建议检法两院要站在全市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在法治框架内,构建符合检法两院设立初衷的和谐、健康、合作、共赢的良性关系,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平安玉门、法治玉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