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借助与玉门市司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律协同办案优势,能动履职、凝聚合力,成功办理7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2018年期间,玉门市某村村民张某某等15人先后在王某某承包的房屋改造工程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王某某一直拖欠该劳务费未予支付。2022年5月,王某某突然因病去世,原本张某某等人准备诉讼,现在因债务人的离世让诉讼陷入困境,张某某等人遂向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考虑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且拖欠工资周期长、数额较大,本着急事急办原则,立刻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利用已建立的《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检律协作机制的有利条件,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并申请指派律师。承办检察官和援助律师针对农民工索要工资心切,但债务人去世的实际情况,共同对该案所涉及的劳务合同、欠条、诉前财产保全等关键性事实证据进行研判。同时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权,在认真听取当事人,债务人继承人意见的基础上,主动向当地派出所、社区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在检律双方共同努力下,确定了适格案件当事人,固定了案件证据材料,并向玉门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帮助农民工畅通维权渠道,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检律协作的双赢、多赢和共赢,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