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对“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拆除及安装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竞价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08月03日18时00分竞价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0]018号
二、成交结果内容:
工程名称: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拆除及安装工程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 |
规费 |
1 |
拆除部分 |
69364.08 |
|
5571.79 |
6706.53 |
2 |
土建装饰部分 |
402317.86 |
|
4481.76 |
7575.67 |
合计 |
471681.94 |
|
10053.55 |
14282.2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473253.48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贰佰伍拾叁元肆角捌分)
四、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联系人:
成交供应商名称:玉门市鑫辉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MA71B9UA8G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玉关路东侧
成交金额:小写:¥471681.94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壹仟陆佰捌拾壹元玖角肆分
联系人:刘 健 联系电话:138 3075 1662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田 玲 联系电话:153 9348 3927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人民路1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洁 联系电话:199 9371 1057
地址:玉门市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
六、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