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对“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系统同录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9月16日18时00分竞价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GSHC-YGCG[2021]083号
成交结果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特写摄像机 |
台 |
2 |
|
2 |
席位摄像机 |
台 |
2 |
|
3 |
全景摄像机 |
台 |
1 |
|
4 |
高清同录主机 |
台 |
1 |
|
5 |
硬盘-监控级(4T) |
块 |
2 |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76000.00 (大写:柒万陆仟元整)
四、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企业联系人:
成交供应商名称:甘肃志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0MA71A4J07G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聚金雅园小区8号楼2单元3203室
成交金额:小写:¥7510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壹佰元整
联系人: 杨 鹏 联系电话:130 8879 1685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金明 联系电话:177 9371 5797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人民路1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军 联系电话:133 6947 2465
地址:玉门市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
六、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