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对“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4月29日18时00分竞价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GSHC-YGCG[2021]017号
成交结果内容: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 |
79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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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 |
5658.3 |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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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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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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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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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暂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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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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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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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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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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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
规费 |
3679.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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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社会保险费 |
2676.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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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房公积金 |
1003.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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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境保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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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税金 |
7966.29 |
-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 |
96480.65 |
0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98026.81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零贰拾陆元捌角壹分)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企业联系人:
成交供应商名称:玉门市非凡电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561110189C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清泉路工商局一楼
成交金额:小写:¥96480.65元
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肆佰捌拾元陆角伍分
联系人:孙积胜 联系电话:138 9376 1286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田 玲 联系电话:153 9348 3927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人民路1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洁 联系电话:199 9371 1057
地址:玉门市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
六、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