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在党支部建设上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立足“党建+公正执法”六项行动,积极打造党建品牌,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实现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思路
靠牢“一个主题”着力强化标准化建设政治效果。坚持党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主题,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等专项行动,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站位。
深化“两个抓手”切实夯实标准化建设基础。抓好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实施“三项举措”全面助推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推进“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广泛使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中来;延伸组织生活触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职能,制订活动方案。
注重“四个结合”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机制。结合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制定完善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支部工作职责;结合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结合党支部工作条例,将有关党支部工作方案、制度、意见等汇编成册供;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党建工作与年终检察工作考核相结合。
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开展“党建+刑事检察”活动,争做打击犯罪的维稳先锋。全体党员干警始终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作为开展好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2022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64件789人。
开展“党建+特殊保护”活动,争做司法保护的公正先锋。严厉打击涉家庭暴力犯罪的案件2件2人,对近五年来的可能涉家暴的案件进行排查,共排查案件44件。并对以上易发养老诈骗的手段行为开展集中宣传,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案例讲解2次,全面宣传6次。
开展“党建+公益诉讼”活动,争做服务大局的绿色先锋。深入展开专项检查。对生猪养殖场、生鲜肉、牛羊肉经营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私屠滥宰点3个,违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产品实体店8家,经立案调查后向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7份。
开展“党建+未检工作”活动,争做爱心护航的助苗先锋。落实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共办理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正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向“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件,以“开放共享”赢“共促共治”,向未成年人及家长、教职工、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开放宣传阵地。
开展“党建+司法为民”活动,争做勤政务实的服务先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为困难受害人发放救助金30.5万元;接待来信来访168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所有信访案件均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第七届“全国先进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省检察建议工作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酒泉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基层规范化建设先进检察院”。56名干警获得省、市以上立功、嘉奖,10名同志先后获得玉门市“铁人先锋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