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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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命名为“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

时间:2021-12-16 18:09: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这是玉门市检察院党支部被誉为“玉门市示范党支部”“酒泉市样板党支部”后的又一更高殊荣。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一是明思路,严标准。“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作为目标,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契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党支部建设上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严格标准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新党员、组织生活会、收缴党费、党员志愿服务、党小组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党员先锋”及党员评星定级等工作。利用每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业务工作情况的同时,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做具体、抓深入、落实处,高位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建制度,树品牌。相继出台《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工作实施方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学习实施方案》等,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和阵地,立足“党建+公正执法”六项行动,以党建为引领,引导年轻干警学有标杆、做有榜样,形成比学赶超、奋力争先的浓厚氛围;采取以会代训、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充电”学习,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强做法,走前列。创建“同心圆”工作法力促支部发挥“吸铁石”作用,以党组树立旗帜为圆心,以党小组统筹组织为半径,画出党支部建设“同心圆”,党组引领把信念的旗帜插在每个党员的圆心,把机制保障落实在党小组,让党支部成为各项工作的“吸金石”,一个党员一盏灯,一支队伍一面旗,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画上圆满的“同心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建议工作优秀组织奖”,被酒泉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院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优秀党组织”“先进党支部”“铁人先锋号”等称号,56名干警获得省、市以上立功、嘉奖荣誉称号。

“音声相和处,道法自然成。”玉门市检察院党支部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主基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在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中走前列、做表率,为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