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后,玉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迅速开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学习活动,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分为总则、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其他规定、附则等六章,共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管辖与诉讼管辖分离的原则,细化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方式和保障措施,完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细化了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规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此外,《办案规则》对相关法律修改后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调整进行了规定。

检察干警从案件的管辖、回避、立案、调查、提起诉讼、出席一审法庭、上诉、诉讼监督等各个环节,逐条进行梳理研学。同时,将立案和调查作为学习重点,结合公益诉讼办案实际进行了对比分析,力争将《办案规则》学懂弄通用准,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好《办案规则》的指导、规范作用。

下一步,玉门市检察院将以《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为指引,进一步落实酒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工作信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打造工作新亮点,推动玉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续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