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黑吃黑”盗窃案件一审宣判,刘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4月,刘某某通过网络贷款APP与“上线”人员联系,对方告知刘某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包装流水”可以办贷款,刘某某明知对方可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将其名下账户提供给对方使用。后刘某某发现其银行账户先后收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赃款8021.54元,便动了将该笔赃款“黑掉”的“歪心思”,遂将该笔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花销。
检察官提醒:如需办理贷款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官方平台,认清资质。对于网络上“无抵押”“放款快”,尤其是打着“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的广告,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为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不然轻则影响个人信息、财产安全以及征信记录,重则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工具人”,涉嫌犯罪。更不能贪图不义之财,以“黑吃黑”的方式窃取赃款,要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