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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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亮剑”水生态环境保护 向违规取水说“不”

时间:2024-08-23 16:17: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前,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违规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交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水领域执法司法中,通过线索互移、联合督办、技术协助、检察监督等形式,加强交流协作,不仅是服务大局和守护民生民利的集中体现,更有利于推动辖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悉,为切实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延伸办理违规取水、用水公益诉讼案件,让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公平正义可感可触。2024年3月,该院结合行政机关在治理违规取水用水问题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调取辖区取水许可明细清单,对辖区河道湖泊沿线周边企业、农业生产经营户用水情况进行摸排,经对比分析后发现违规取水点5处,取水许可证过期问题线索8条,经调查查明,部分企业、农业生产经营户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从河道、湖泊无序抽取地表水,不仅给周边环境造成了破坏,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经调查后在督促拆除取水设施的基础上,作出罚款2万元,补交水资源费及水费449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一切生态环境所必须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保护,围绕乡镇污水处理站、规模养殖场、家庭小作坊违规向水环境排污问题,共制发检察建议31份,督促规范污水处理站32家,取缔入河排污口6处,清理河道污染物30余吨,查处违规取水点5个,为建设宜居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

“玉门地处河西走廊西部,属于大陆性中温带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仅为60毫米左右,且蒸发量较大,在工农业用水矛盾日渐突出的情况下,强化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下一步,玉门市人检察院将持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以保护水生态环境为己任,坚决向违规取水问题说“不”,杜绝一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问题发生。”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