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正文
文明创建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时间:2023-11-24 17:1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省市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凝聚行刑共治合力,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注重检察一体协作,凝聚监督合力。按照行政检察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的要求,破除部门壁垒,理顺案件线索、文书证据移送、办案信息共享等配合机制,推动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内部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自今年8月《意见》实施以来,刑检部门共对7件不起诉案件按规定进行了移送,审查后认为应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6件,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1件。为确保监督的精准性,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对3件案件共同研究讨论,依法提出合理建议,实现了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相互配合,融合履职,一体发力,达到了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效应。

注重外部协作配合,形成共治合力。深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人员联合。通过座谈会、推进会、主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商,尊重行政权运行,坚持监督不越位,审慎行使行政检察监督权,形成信息共享、法律共研、争议共调、治理共商的工作模式,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行刑“反向衔接”上有机贯穿、相互协调、良性互动。近日,对1件涉及安全生产的刑行反向衔接案件,与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共研共商,充分听取其意见后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涉案人员5人进行行政处罚。

注重全程跟进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在发出检察意见书后,不做甩手掌柜,对行政机关回复和处理检察意见的情况加强后续跟踪督促,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避免纸面处罚。对行政机关不采纳、不处理,“发而不回”等情况再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以综合履职强化检察意见、建议的刚性,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为推进反向衔接监督提质增效,秉持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理念,积极探索构建“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类型化监督模型”,对2022年以来作出的205件不起诉决定案件进行汇总梳理,对发出的59件检察意见书进行跟踪筛查,摸排出案件线索8条,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2件,目前正在审查中。对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行政责任2名关联人员,监督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行刑反向衔接,通过“不起诉+检察意见”,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检察温度,让被不起诉人接受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不仅规范了司法行为,而且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避免对被不起诉人一放了之,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实际,持续发挥“行政检察+刑事检察”综合履职优势,不断探索完善“反向衔接”运作新模式,积极探索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坚持用准“法”、用好“情”、讲好“理”,把释理说法、化解矛盾、溯源治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做好不起诉决定“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社会关系和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