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为抓手,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构建“高站位履职、高质效办案、精准化监督、多维度宣传”工作体系,为玉门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检察动能。
高站位履职 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时代脉搏。按照省、市制定的有关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工作措施》《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措施》,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落实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从受理、流转、办理、答复全程提速,力争检察环节涉企“挂案”清洁率达到100%,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高质效办案 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活力。坚持内部协同发展,实现“四大检察”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推动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一是刑事检察+专项监督,提升涉企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全年办理各类涉企刑事案件30件,清理涉企“挂案”5件。二是民事检察+主动作为,提升涉企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检察监督环节执行和解工作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三是行政检察+溯源治理,提升涉企行政检察综合履职能力。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透过案件发现溯源治理案件线索。办理的废旧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不规范检察督案,成效获上级院充分肯定。四是构建“刑事不诉+行政当罚+监督落地”的法治闭环。办理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件。刑事检察部门做到办案全过程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行政检察部门做实调查工作,积极听取行政主管机关意见,督促其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并对处理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做到过罚相当。

精准化监督 破除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壁垒。以办案为切口,提升监督效能。综合考虑涉企刑事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坚持必要性和相当性原则,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件,监督撤案7件,有效防止错误执法司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当干预。以源头治理,激活发展“新动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3份,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检察意见书1份,以检察建议“小切口”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数字检察赋能,提升监督实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发现涉企违规异地执法问题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1份,平等保护企业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

多维度宣传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生态。以企业需求,架起检企“连心桥”。积极推行“检察履职+法律服务”“企业+干警”“线上+实地”模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运用“两微一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通俗易懂的普法产品,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常态化为企业送去法治“干货”。设立“检企联络站”2个,线上线下共走访企业6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5次,开展涉企集中法治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3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材料被《甘肃法治报》采编;护航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履职故事在最高检和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的“走进一线检察官”活动中播出,直播观看量达10万+。

2026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检察履职,不断优化完善各项举措,提升履职能力,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更优服务保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门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