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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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支持起诉 助力困难老人追索赡养费

时间:2024-10-15 10:59: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老太太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有了保障,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村干部喜悦地对检察官说。日前,经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对方老太追索赡养费纠纷案开庭审理,并判令小刘向母亲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至此,方老太的赡养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1978年4月11日,方老太和丈夫于生育一子小刘,1995年方老太因丈夫长期家暴离家至外省。2024年年初,方老太因身体状况急剧下降,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经向射洪市救助站求助将其送回原籍,方老太现在年老多病,缺乏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在她最需要支持和关爱的时刻,儿子小刘却迟迟不愿意出面,推脱着不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在社会各界努力下,方老太被临时安置在养老院生活,人社部门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检察机关。

为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对该案进行审查。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老人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方老太的情况后,认为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受理方某某起诉后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小刘自2024年7月起每年给付原告方某赡养费6000元。

百善孝为先。赡养孝敬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近年来,玉门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把“检护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