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的目的能否得以全面实现,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对2018年以来判决且已生效的涉财产刑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执尽执。
在涉财产刑的执行和监督过程中,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与本院案件管理、刑事检察等部门对接,掌握职务犯罪案件数据及个案情况,同时联系法院审判部门、执行部门,通过调阅卷宗、深入调查、与法院台账核对等方式,逐案、逐人、逐额进行核查。共核查涉财产刑贪污贿赂犯罪11件、渎职犯罪1件,发现执行程序违法案件2件,涉及违法所得142万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启动财产刑执行监督程序,提出纠正意见,依法督促法院启动执行程序,积极整改落实,保障财产刑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财产刑执行检察职能,以点带面排查问题,把重心放在问题的整改和杜绝问题再次出现上,有力打击职务犯罪,维护刑事裁判执行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