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又一次参与了检察院执法检查监督活动,我感觉检察官工作太必要也太细致了。”人民监督员葛玉萍说。

2024年12月31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在检查中,检察人员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随机抽取30余件进行检查,认真核查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程序规范性等多方面内容,人民监督员对于公安机关办案情况深入了解,对于检察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在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后,及时与检察官一起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监督意见。作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人民监督员通过零距离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和检察官能力的提升。

检察官查微析疑,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我们立即整改。”玉门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教导员王力宏说。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聚集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将检察监督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坚持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参与执法办案活动,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