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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检动态】公开听证彰公正 宽严相济护平安

时间:2024-09-11 17:34: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9月11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险作业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现在觉得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改正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在公开听证现场说道。

经查,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期间,姜某某在明知黄某某(同案犯)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帮助黄某某分两次购进0#柴油10吨对外销售。2023年10月25日,黄某某在为车辆加注柴油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依法开展安全评估,黄某某、姜某某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危险,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经审查,姜某某受雇佣后帮助黄某某联系车队销售柴油的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但是因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因此决定对姜某某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介绍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并将对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参会人员就姜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

“我们虽然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并不代表司法机关忽视对该类犯罪的惩治,这是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表现,仅2024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类的危险作业犯罪提起公诉12件20人,严厉打击了此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柴油作为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储存、作业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险作业作为现实危险犯,在倒卖油品类型的危险作业案件中未依法取得经营资质私人设立加油点、倒卖成品油,就极有可能成立危险作业罪。”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构建安全生产共同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