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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公益诉讼检察履职 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4-04-12 09:20:5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大好时节,各处高标准农田掀起春耕热潮。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建设质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保障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先后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进行对接,对部分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诉前磋商1件。

一是聚焦问题,主动问需,以深入调查研究为高效履职铺路架桥。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座谈会”,谋划共商相关工作。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与管护、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对检察机关助力高质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联合检查活动达成共识。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为基准,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逐个走访,对存在公益损害问题的案件线索建立线索台账。

二是高位推动,精准发力,以能动检察履职为精准监督凝聚合力。深入田间地头,重点围绕田块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涵管铺设等方面,采取实地查看,询问工程建设人员、对接乡镇主管领导等方式,详细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调查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田间窨井盖、蓄水池围网缺失、破损等情况,农耕时节极易造成人员受伤和溺水情况发生,及时向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进行反馈,通过磋商,监督项目施工方对窨井盖和蓄水池围网进行了修补和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立足本职,履职尽责,以高质效办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检察产品。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最大限度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的公益损害问题。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样检查,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对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废旧农膜、废旧渠道堆放在农田周边林地、草地,侵扰林地、草地、湿地的问题进行依法监督,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开展磋商程序1件,督促依法整改,形成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并建立了湿地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以检察履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