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多措并举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以检察担当为玉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机制,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着力点、突破点,秉承“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原则,全面加强引导侦查工作,有效提升侦查取证的质效。2023年以来,共办理金融犯罪案件13件23人,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法律适用正确,打击精准有力。
二是加强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以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不断构建“一体履职、打防结合、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案件分析会议、联席会议5次,共同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效消除认识分歧,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为案件高质效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紧盯关键加大追赃挽损。联合公安、法院协同开展追赃挽损,配合金融机构有效推进清收处置工作。积极参与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及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行动,助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防范风险机制,共追赃挽损1400余万元,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堤坝。
四是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强化惩治犯罪与综合治理并重,根据涉金融领域犯罪惩防需要,开展集中、差异、联合宣传活动10余场次。探索推动行业自律、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相衔接的全方位惩治体系,有力震慑犯罪,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针对金融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内控不严、违规放贷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及时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