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加强检消协作 共筑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上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切实履行检察监督和消防监管职能,有效遏制和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坚守初心,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积极办理看得见、摸得着、被认可的重大案件,努力发现一些隐蔽的、不被重视,但关乎生命安全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隐患监督不留死角。围绕再生资源市场废品收购站、烟花爆竹销售点布点不规范,黑加油站点无消防设施,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通道阻塞,住宅小区飞线充电火灾隐患突出,中小型商场商户消防设施被遮挡毁坏等问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共护民生民力,发出检察建议17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以点带面,尽心尽力查找问题。根据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人员密集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准确把握主次,做出合理安排部署,分批次、分领域逐项开展监督,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最大限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将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商超、宾馆等人员密集区消防安全问题的监督以及农村火灾事故频发多发问题的分析,有的放矢,精准建议。已推动相关部门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销售点4家、居民集中居住区废品收购站3家;老市区零散的32家废品收购站搬迁至新建的再生资源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在主干道上修建了消防井,统一配备了消防器材;打击取缔无消防设施、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50余处。
三是多措并举,互促共进推动问题整改。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将通过“检察建议+专项通报”的方式向直接责任部门提出建议,并形成报告、通报,向市委人大报告,向政府通告,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另一方面借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讲、送法下乡、案件办理等契机,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法治宣讲,以鲜活的案例向群众传输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火灾事故预防意识,从根源上解决不愿改、不想改、不重视的问题,以思想认识的转变推动问题的整改。针对各居民小区对飞线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户进行排查,在充电插座、电动车上张贴警示提醒,依托法治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入户宣传释法说理10余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互促互进,形成监督制约、互促共赢的局面。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加强检消协作 共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会为契机,将会议精神、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确保专项活动见实见效、落地落细、提质增效,全心全意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