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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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玉门市人民检察院“321”工作法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时间:2023-12-25 17:20: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法治玉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个明确”促进普法责任制精准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把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先后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推进事项,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明确工作目标。围绕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由被动向主动、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通过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普法对象更精准、内容更丰富、成效更显著。明确特色主题。对全年的主题宣传活动按月详细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确保普法工作规范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两个坚持”保障普法责任制长效发展。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普法相结合。在日常办案中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38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52人次,在全社会营造出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相结合。除了利用横幅、橱窗等传统宣传渠道外,还用好“玉·苗工作室” “检察新媒体”等普法新平台,通过“快问快答”、拍摄微视频、开辟专栏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一项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提质增效。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纳入检察干警年终绩效考核中,量化考核标准,在全院建起“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