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禁毒条例》,推动社区戒毒(康复)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思路,开展戒毒人员失管检察监督、执法规范性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案中,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及被容留吸毒人员系强制隔离戒毒后转社区康复人员,经预警研判分析本市对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可能存在漏管、失管的问题,遂对辖区吸毒人员管控帮教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吸毒人员名单及管控状态对各乡镇(社区)进行了分类汇总,和对各乡(镇)、社区和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调阅查看了吸毒人员档案材料,听取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分类管控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管理漏洞。
为保证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效果,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达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共识。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戒毒人员实时、动态、全面的监督和管控。充分运用谈心谈话、信息核查、考察评估等管控手段,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康复状况,督促其遵守戒毒协议,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矫正指导,增强管控对象接受改造、回归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检察建议发出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通过询问、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析原因、共商对策,促进其不断完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