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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专栏】规范案件评查 提升办案质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题讨论案件评查报告

时间:2023-05-19 18:37: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讨论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报告》,对2022年办结并抽取复评的143件案件进行了评优定级,并围绕年度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同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就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报告进行了分析点评,并针对下一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案件评查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评查与节点评查相结合、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制定计划、照单推进、抓出成效。二是严格把握评价标准。要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严格把握标准,注重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相统一,确保案件评查结果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三是案件评查范围要全涵盖。案管部门在评查案件的选取上,要做到各个条线和每名检察官均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在评查结果上要涵盖各条线,体现出广泛的代表性。四是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办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案件质量评查规定,要在日常办案中做好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对提出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整改回复,把好案件质量关,达到以评查促规范的效果。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通过全院通报、纳入绩效考核和评先树优内容,瑕疵、不合格案件有关情况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等形式,逐步完善案件评查奖惩制度,激励先进,鞭笞后进。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案件评查中坚持注重案件实体审查的准确性、程序制定的规范性、处理结果的合法性等核心要素的考量,深入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司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及时通报案件评查情况,实现优质案件正面激励,瑕疵案件反面警醒,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