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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四措并举强化案件全程监控质效

时间:2022-12-12 14:29: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流程监控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的角色定位,狠抓案件流程监控,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最大限度服务于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制度先行+专岗人员为流程监控提供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结合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实际及各业务办案部门执法办案的职责特点,制定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办案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及案件流程监控岗的职责及配合协作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配备电子卷宗扫描制作室、流程监控室等专业用房,加强设施设备保障;配备业务精湛且长期从事流程监控的书记员担任案件流程监控员,为做精做实案件流程监控打下良好基础。

创新监控方式,提升监控力度,最大限度提升流程监控质效。一方面,实行固定流程监控员+其他人员参与监控的方式,由监控员对案件审结、起诉出庭和判决等情况全程跟踪监管。涉案财物管理、检察建议审核等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亦参与案件相关流程监控,与流程监控员合力发现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流程监控结果“月通报”、业务部门专人联系案管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案件流程监控分析研判工作会议,通报每月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明确检察官的整改责任、措施,并由检务督察部门督促检查落实。

围绕规范执法,突出监控重点,努力提升案件管理质效。在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流程仔细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流程监控员重点对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合规性和流程节点的时效性进行监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错漏问题及时发出监控提示,防止案件带病出门。至目前,共送结案审核473件,监管、审核各类法律文书6424份,发现审结案件案卡填录不规范23案,发现文书拟制问题并退回修改150份;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提示49件(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

强化督查整改,增强监督效果,将流程监控质效体现到案件质量的提升。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衔接,将流程监控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院人员绩效管理,直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重点案件督办整改机制,每月重点评查重点案件。不定期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对案件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办案部门均认真及时予以整改,整改回复率100%,未出现被上级院通报批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