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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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

“严”字当头推动内部监督能动履职

时间:2022-04-21 18:49: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清廉检察”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内部监督,以“严”字当头,能动履行各项内部监督职责,建立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检务督察新格局。

1、持续抓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依法从严治党治检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工作纪律督察、会风会纪督察、酒驾醉驾、涉嫌违法犯罪党员案件清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切实完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不同岗位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建立廉政风险档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2、深入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


坚持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列入党组周例会、党组中心组、条线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汇编有关制度规定和应知应会知识等学习材料,运用“两微一端”广泛宣传涉及“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建立督促指导提示制度,对经常性“零报告”的部门及分管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建立“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管理使用规定,规范使用填报系统,院领导干部带头破零,如实填报,部门负责人督促、跟进所在部门干警及时填报,检务督察部门采取月中提醒,月底督察通报,并把填报情况作为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重要内容,确保填报及时、全覆盖。


3、扎实抓好专项督察


围绕案件卷宗归档、财务支出情况、全院干警上下班到岗情况等重点环节积极开展专项督查,从源头上防范治理,在全院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同时,强化督查运用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杜绝“一督了之”“一查了之”,实现检务督察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