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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出台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1-01-22 17:21: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和玉门市司法局立足玉门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整体质效奠定了制度基础。

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成效,研究进一步协同推进工作发展的思路、对策和措施。

二是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对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发现的发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明显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件、案情重大、社会影响面广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相互通报。

三是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职、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收到严重侵害,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或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移送有关单位等开展法律监督。同时,政执法部门认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错误或者明显不当的,可以向市检察院书面申请复查。

四是建立日常协作机制。为了增强监督能力,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促进行检、行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将大力开展理论调研、经验交流、重点领域联合开展专项监督等为内容的协作工作,为推动提高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