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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护“鲜”避“险”

时间:2024-11-07 17:47: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检察公益诉讼护“鲜”避“险”

“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建议客观真实。生鲜乳销售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把好生鲜乳及相关乳制品的生产销售关,不仅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奶业可持续发展和维持食品产业链稳定的重要措施。”日前,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回复。

今年7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监管部门对辖区生鲜乳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监管不到位,部分从事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销售的养殖场在未建立养殖档案、未向相关部门备案、未进行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即向消费者进行销售,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遂以公益诉讼检察方式开展法律监督。

办案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走访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对生鲜乳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随后,监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生鲜乳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未备案的37头投产奶牛进行备案管理,佩戴耳标,进行“两病”检疫,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生鲜乳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提升改造,规范养殖户生产经营行为,并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