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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海波作相对不起诉
时间:2022-04-22 11:30: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玉门市院 点击数:
2022年3月17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
犯罪嫌疑人魏海波作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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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范国强作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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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被告人倪登静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