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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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深耕“每案必检”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时间:2026-08-03 11:13: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全面贯彻《酒泉市检察机关“每案必检”工作规程》及行动指南,通过明确“评什么”、规范“怎么评”、狠抓“评之后”,切实推动案件质量从“事后纠错”向“全程管控”转变,有力推动办案质效提升3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一、划定“评什么”,实现由“随机抽”向“全覆盖”转变

改变传统聚焦重点案件的抽查模式,将检查评查范围延伸至每一起案件,确保不留死角。一是自查检查全覆盖。明确将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律纳入案件自查检查视野。既评实体处理是否公正,也评程序适用是否规范,确保“四大检察”案件类型无遗漏。今年以来通过深度自查及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73个二是评查内容全要素。依托本院出台的《刑事案件审查报告重点要素续写清单工作规程》进行要素化评查探索,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系统操作七个方面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多维度评查发现程序瑕疵与实体问题。三是案件管控全流程。打破“案结再评”的滞后性,将评查关口前移,对于在办案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案管部门专人专责进行流程监控,向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9次,制发《流程监控提醒函》4份,让问题尽可能在内部循环中早发现、早解决。

二、规范“怎么评”,实现由“单一查”向“多维评”转变

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评查力量,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令人信服。一是推行“四查联动”,分级把关。建立“承办人自查、办案组互查、重点案件必查、案管部门抽查”四道防线。案件办结后,先由承办人对照清单逐项自查,再由办案组交叉互评,结合市院《错题本》中出现的问题对重点案件进行彻底检查,最后由案管部门对案件办理质效进行全面评查,形成层层过滤、环环相扣的质效把关机制。二是依托“智能辅助”,精准画像。改变单纯依靠人工翻阅卷宗的模式,深度应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系统。通过文书自动比对快速筛查可能存在的法律引用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晰、办案程序不规范等多方面问题,今年以来利用智能系统自查案件89件,为深度评查案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三是引入“外部视角”,开门纳谏。对于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专项评查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从“第三方”视角检视办案质效,倒逼办案能力提升。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48人次,召开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活共18次。

三、狠抓“评之后”,实现由“纸面改”向“实质化”转变

把评查结果的运用作为关键环节,扎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实行“双通报+双整改”,压实责任。建立“个案问题点对点沟通,共性问题全院通报”机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既向承办人反馈问题,限时补正;又定期汇总分析,在质效分析会上通报常见病、多发病,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二是推行“强检索+挂绩效”,严格规范。要求办案检察官将类案检索写入审查报告,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必须汇报类案检索和检察官联席会议情况,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2次,检委会8次,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中管控和检委会把关决策职能。将案件质量与业绩考评挂钩,对评定为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的,依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审查,严肃追究司法责任,鲜明树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导向。三是注重“勤复盘+多总结”,提升素能。举办高质效办案“讲学、讲案、讲评”活动3次,定期召开要素式审查报告讲评活动,组织评选优质案件5件,劣质案件1件,在案件质效分析会上不仅讲问题,更讲导致问题的深层原因。开展“精品案例”和“错题本”复盘研讨,结合重点案件跟庭评议活动,从书记员、检察官助理到检察官依次发言,交流总结证据审查、出庭应对等实务经验,将评查资源转化为业务素能提升的鲜活教材。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深化“每案必检”机制落实,在评查的深度、广度、精度上持续用力,以严管严控守牢办案底线,以精管精效彰显司法担当,以实管实举守护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