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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苗”迎检 未检40年】玉门检察: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研玉门未检工作

时间:2026-06-02 15:24: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6月2日下午,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红梅带领执法检查组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实地督导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玉军、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佳丽陪同调研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功能区域,听取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玉·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践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原则的具体举措,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讲解,重点了解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隐私保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以及被害未成年人帮扶救助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对玉门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要力量,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一法一办法”规定要求,规范办案流程,严守办案纪律,持续做优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检查组意见建议,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做精做优“玉·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