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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⑩】玉门检察:深学细悟质效标准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专题学习最高检两项刑检质效标准

时间:2026-06-01 15:17: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流程,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6月1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专题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两项文件。


两份文件分别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核心职能,对案件办理的总体要求、实体标准、程序要求、质效评价、责任落实等内容作出规定,是刑事检察基本业务、基本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引。两个规范性文件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大核心,细化了实体审查、程序规范、期限管理、风险研判、文书制作、案件评查等全流程要求,明确了办案质效标尺与负面评价情形,兼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新形势下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依据。

学习会上,分管领导对两项标准的核心条款、重点变化及适用要点进行专题解读。参会干警结合日常办案交流研讨,梳理工作短板、交流办案思路,一致表示将严格对标新标准,强化实质化审查,严守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深学细悟两项质效标准,逐章逐条吃透条款内涵,准确把握办案新要求、新尺度,真正将标准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各项规定全面融入办案全流程。二要坚持对标自查,以标准为硬性标尺,逐项梳理日常办案中的短板弱项、风险隐患,紧盯证据审查、程序执行、文书制作、期限把控等关键环节,逐项查漏补缺、细化整改举措。三要强化规范落实,持续规范办案流程,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杜绝办案瑕疵,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两项质效标准为引领,持续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基本业务、基本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玉门、法治玉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