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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检风采】玉门检察:同堂共答衔接题,监督发力更精准——从一场省级培训看基层检察社区矫正监督履职

时间:2026-05-26 14:53: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以前总觉得衔接配合是‘文件对文件’,现在有了四部门《意见》,监督的抓手更实了。”近期,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刑执条线两名干警参加了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同堂培训,专题学习今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从课堂上的条文解读到返岗后的行动清单,我院正将培训成果加速转化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硬核能力。

带着监督“堵点”去,培训之前先有问号。

出发前,我们再次讨论了今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时发现的一个典型问题,通过大数据平台,排查出多起矫正期间重新违法而监管信息缺失的线索。症结在于,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后未同步通报社区矫正机构并抄送检察机关,导致撤销缓刑等后续程序无法及时启动。检察官将该问题带进培训班,格外关注《意见》中如何破解这类衔接顽疾。

课上紧盯“监督权”,每条衔接点都是着力点。

此次同堂培训邀请公检法司专家,根据各自职能定位进行条文解读,《意见》从调查评估到交付接收,从日常监管到撤缓收监,对每个环节的衔接配合作出明确规定。检察官在课堂上还比较关注《意见》中涉及监督刚性的条款:在信息通报方面的要求,检察机关重点监督纠正的五类情形等。对照此前发现的问题,检察官认为:其根源就在于部门间信息壁垒和衔接不畅,“各管一段”导致监督出现真空。

课后转化为“监督清单”,让条文落地见效。

培训归来,我院运用《意见》确立的信息通报机制,主动调取近两年公安行政处罚数据与社区矫正对象名单碰撞比对,对符合撤销缓刑条件的提出建议,对前期专项监督中发现的信息不共享、文书未送达、收监程序启动慢等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我院已启动类案监督,将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信息互通、配合顺畅的长效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收得回、管得住”,堵塞安全风险和执法漏洞。

一场同堂培训,从制度层面打通了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的“中梗阻”。对基层检察院而言,《意见》的出台是更高标准监督的起点。通过“带着问题学、对标职责干”,我院正把每一次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刚性,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担当,确保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无缝、监督制约有力,让高墙外的刑罚执行既不“失位”也不“越位”。矫正之路,监督护航——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