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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⑦】玉门检察:规范调查取证“固本” 保障案件质量“增效”——公益诉讼检察以精准调查夯实履职根基

时间:2026-04-07 08:4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调查取证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案件质量与监督效果。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紧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规范调查取证为突破口,着力构建“精细调查、精准取证、精深运用”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有形”向“有效”深度转变,为筑牢河西走廊生态安全屏障、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科技赋能,拓展调查取证的“广度”与“精度”

面对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面广、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的现实挑战,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将数字检察思维贯穿调查取证全过程。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线索摸排机制,线上运用信息公示平台、卫星地图图斑等数据资源开展智能分析,精准挖掘潜在线索;线下引入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设备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流湖泊、湿地草地、建筑垃圾堆放区等实施全覆盖巡查排查。在办理建筑垃圾围城、围堰造湖等公益损害案件中,办案人员通过“实地取证+数据比对”模式,现场固定关键证据19份,为后续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运用“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大数据模型”,从136份行政裁定书中精准筛查线索7条,推动调查取证由“人工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实现了线索发现与证据固定的“双提升”。

二、机制夯基,提升证据认定的“深度”与“效度”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制定完善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机制,明确调查取证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在“检护三北 绿筑长城”专项行动中,针对退耕还林项目管护不力、林木资源失管漏管等问题,办案人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深入现场勘验、走访群众、调阅档案,查明事实真相后,向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12份。为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督促违法行为主体履行修复责任,推动清理环城林网周边煤泥3000余吨、防风林带固体外围沿线废弃物6万平方米,疏通灌溉沟渠3100米,架设灌溉管网1000余米,清理枯死树木、修剪枯枝1.1万余棵。通过规范取证、精准固证,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修复一方”的示范效应。

三、协同聚力,增强调查取证的“合力”与“效力”

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往往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单打独斗难以奏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等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在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专项监督中,与市文旅局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力量,就文物保护专业问题寻求指导,推动调查取证精细化;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开展文物坐标定位、历史属性查询等工作,确保监督精准有效。在“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监督中,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多买菜经营负责人开展磋商,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取证,推动行政机关强化监管,督促完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增设“三防”设施15处,切实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四、闭环管控,确保调查取证的“硬度”与“韧度”

调查取证的质量最终要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实效上。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长效巩固”全链条监督体系,对调查取证后制发的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通过实地走访、成效评估等方式,发现反弹回潮问题4个,对某乡镇畜禽污染防治监督整改不到位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刚性监督倒逼整改落实。同时,将调查取证与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培育紧密结合,对办结案件逐案复盘、总结提炼,深入挖掘调查取证的技巧和价值,全年撰写公益诉讼相关新闻稿件、典型案例多篇,被《甘肃法治报》、人民法治网等媒体刊发,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规范调查取证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石工程”。2026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深化数字检察赋能,健全调查取证规范体系,强化检行协同联动,以更精准的调查、更扎实的证据、更规范的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守护玉门的绿水青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