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政府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长期实践基础上,正式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府检联动工作新格局,为更高水平平安玉门、法治玉门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玉门市委“1251”发展思路,明确以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有机衔接、共治多赢,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实施意见》聚焦九大重点领域细化协同举措1共推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权与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共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扫黑除恶、网络犯罪打击等协作;共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案件监督,护航重点产业链发展;共保公共利益,聚焦生态、食品药品安全等做实公益诉讼;共促生态保护,筑牢祁连山北麓生态屏障;共强民生保障,守护群众急难愁盼;共推信访法治化,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筑未成年保护网,构建全链条防护体系;共提全民法治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同时,《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行刑衔接、公益协同、检察建议督导、数据融合六项长效机制,打通执法司法壁垒,推动联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府检联动不是新课题,而是玉门市长期以来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协同发力的实践深化。《实施意见》的印发,是对近年来府检联动工作的系统总结和深化,标志着玉门市府检联动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为抓手,切实扛起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联动机制各项要求,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玉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