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紧扣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每案必检”“两案两专研习制”“办案质量集中攻坚行动”等各项工作部署,以案件管理为突破口、切入点,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以严标准、实举措筑牢案件质量防线,为推动办案质量集中攻坚提供坚实保障。
锚定“每案必检”,筑牢案件入口“防火墙”
将“每案必检”要求贯穿案件受理全流程,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模式,确保案件“入口”严谨规范。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和多发案件的特点,制定《案件受理审查精细化清单》《刑事案件受案风险提示清单》,明确管辖权认定、法律文书完备性、电子卷宗规范性、涉案财物合规性等12类核心审查事项,实现“清单式”把关、全要素核查。主动与公安、监察机关建立“前置沟通机制”,就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材料规范等达成共识,从源头上减少程序瑕疵;对移送案件严格执行“人工审查+智能校验”双重模式,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重点排查超期羁押、文书错误、证据缺失等问题,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杜绝“带病受案”。受理的455件案件,因材料不规范退回补充17件,退回率同比下降21%,案件受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深化“两案两专研习制”,激活质量提升“动力源”
检委会牵头建立“典型案例+疑难案件”专项研习机制,聚焦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涉农惠民等领域案件,联合刑事、民事等业务部门开展专题研讨。每月筛选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围绕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梳理共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针对复杂疑难案件,组建由检委会委员、专业人才库成员、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研习小组,精准破解办案堵点难点。同时,将研习成果转化为实操规范,修订完善《案件分流管理办法》,采用“案件难度+检察官专长”双匹配分案模式,实现“人案相适、精准分流”,确保案件办理专业化、高效化。
聚焦集中攻坚行动,拧紧全程监管“安全阀”
以办案质量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监管体系。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期限、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实行动态监控,通过系统预警、人工核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及时纠正程序不规范问题,对临近审限案件提前3日发出预警提示,确保案件按期办结。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推行“一物一码”溯源管理,规范入库、保管、出库全流程,保障涉案财物安全合规处置。此外,强化内外协同联动,对内加强各部门常态化沟通,定期反馈案件质量问题;对外主动对接法院、公安等单位,共享案件质量标准,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畅通权利保障渠道,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质效。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每案必检”“两案两专研习制”落实成效,持续优化案件管理流程,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案件质量根基,切实发挥案管枢纽作用,以高水平的案件管理服务保障案件质量实现新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