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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玉门市检察院一案例入选甘肃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2025-01-13 14:55: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月10日,甘肃省检察机关发布第二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玉门市检察院办理的白某某等1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基本案情】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被告人白某某等 17 人先后应聘至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冒充国家医保局志愿者,以协助辖区居民免费激活电子医保卡名义取得当地医保局信任,假借帮助辖区群众开通电子医保账户之机,窃取大量居民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用于注册网络经营平台“新人”账号,上游“拉新”组织者向白某某等人支付每单10至22元不等的费用。同时,白某某等人还将窃取的公民手机号码、验证码以每单7至18元不等的价格提供给毕某某(另案处理)、洪某某(另案处理)进行其他网络经营活动。经查,被告人白某某等人非法获利 44465.16元至 5501元不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体履职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为减少跨部门移送和跨条线审批环节,探索为一个办案组配备全部检察办案权限,由一名检察官完成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等全程工作,实现不同诉讼阶段一次阅卷、一次讯(询)问、一次上会讨论。2024年6月13日,主办检察官同时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代表人“双重身份”出席法庭,检察机关刑事指控和公益诉讼意见均得到法院支持,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国家级媒体登报道歉,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7万余元,追缴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7万余元。

侦查监督  2024年3月7日,在提前介入过程中,经审查发现,毕某某、洪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及违法所得均达不到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遂监督公安机关于4月23日对二人作撤案处理。2024年3月27日,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某等5名犯罪情节较重的同案犯补充移送起诉,追加起诉后,谢某某等人被玉门市人民法院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行刑反向衔接  2024年4月28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5名被不起诉人依职权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2024年6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某等5人作出罚款5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社会治理  2024年6月18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办理中发现的医疗保障机关存在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向市医保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安排部署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就辖区12 个乡镇公示低保信息过程中存在的泄露公民信息问题向主管部门反馈,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玉门市医疗保障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该案办理中探索开展以刑事检察为基点拓展监督路径的一专多能“全科检察官”办案模式,为“一案多办”全流程监督奠定基础,检察官从案件源头介入引导取证、审查起诉到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再到参与社会治理,全程践行不枉不纵刑事办案理念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价值追求,坚持将刑事打击、轻罪治理、诉源治理等法律监督措施从不同角度合理融入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高质效办案全力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