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玉检动态】以高水平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案件办理

时间:2025-01-20 15:19: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理念积极履职尽责,以高质效办案服务中心大局,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新格局。

主动融入大局:书写检察履职新篇章

全力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15名干警下沉基层参与“双员联动、四网融治”,根据“四大检察”职能,制定《下沉乡镇(街道)干警开展工作措施》,下沉干警充分发挥履职能动性,各司其职、延伸检察监督触角。2024年以来,帮助乡镇街道社区化解民事矛盾纠纷26件,参加“四网融治”联席会议8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移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4件,积极参与案件分析研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16次;成功调处刑事和解案件6件,促成赔偿68.94万元。

深入推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实质化运行。通过落实办理党委政法委交办的相关案件以及参加政法委统一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配合执法监督,持续规范协同配合监督方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衔接机制。一年来,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次,向政法委移送扫黑除恶线索2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办理市委政法委交办信访事项8件次,均已及时答复。积极派员加入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并主动参加各级政法委组织的专项监督3次,参与案件评查活动2次,评查案卷50余本,对发现的监督事项及时汇报,有效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强化内外监督:释放案件管理效能

抓好流程监控“基础一环”。构建流程监控案件化办理模式,将日常数据核查、重点及专项数据核查与流程监控结合起来。做实数据监督,采取自动检查和人工核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坚持数据质量检查季度通报制度,督促业务部门主动查漏补缺,从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加强程序监督,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同步监控,重大问题及时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4次,口头提醒29份,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

用好质量评查“关键一招”。确定专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抽取涵盖四大检察案件214件开展评查,提出影响办案质量的问题736条,经过反馈已整改658条,确定优质案件4件,合格案件210件。成立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抗诉等各种类型的25个案件,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100%,评选出5件优质案件报送酒泉市检察院复评,实现案件管理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 

走好外部监督“重要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工作,提升外部监督效果。创新“人民监督员+”工作模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公开听证、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发等检察工作,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58件次。实现检察听证“三个全覆盖”,组织公开听证22次50件。推动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听证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深化检察履职:做优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

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对看守所派驻检察工作。2024年共计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检察6次,日常驻所检察130余次。与被监管人个别谈话9次,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5件,发出监管活动严重违法书面监督意见2份,采纳率100%。无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加大刑罚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力度。组织专人先后对辖区15 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发出刑罚执行活动违法书面监督意见14份,采纳率100%。办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1次,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人,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1份。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1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3次,向市法院调卷25册,填写财产刑执行档案50份。

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调查上级院交办的王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案,形成调查报告后上报核查,作出处理决定;在开展查办酒驾案件中司法腐败侦查专项行动中,通过系统数据抓取、调取相关证据、建立工作台账等,上报案件线索6件,经调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件线索上报上级院核查,相关案件被移送起诉,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目前,上级院交办的1件线索正在核查中。

 

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控申服务风采

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善12309服务群众功能,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次,其中来信34件,来访43件,网络及电话2件。直接答复42件,审查后37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所处理信访件七日内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及息诉率均达到100%,检察长接待来访10件,均在首次办理环节得到化解。

控申办案规范化。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要求,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经审查并召开听证会后,均已依法答复。受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经初查,对其中6件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正确的案件依法向申请人告知办理结果并释法说理。1件经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存在错误可能,移送刑检部门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移送成案率为100%。


监督履职一体化。以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持续优化救助理念,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积极与上级院及玉门市委政法委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72万元。

深化检律交流协作。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律协作内在要求,找准检律协作着力点,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意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2024年以来,共接待律师143人次,互联网阅卷18件次,刻录电子卷宗2327册,查询210余次。保障值班律师的政策法规释明、量刑协商、提出意见等实质参与权,律师坐班152次,参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16人次,与司法局紧密衔接保障值班律师补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