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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玉门市委政法委出台《实施意见》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融入全市社会治理工作

时间:2023-08-22 16:18: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玉门市委政法委出台《玉门市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融入全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有力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老百姓家门口检察院”的重要职能,促进法律监督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继与市社会治理中心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对标对表省、市政法工作安排和主动创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积极融入全市“三级中心一张网”建设,打造“检察蓝融入网格蓝”社会治理品牌的创新举措。通过强化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实现检网融合,实化法律监督具体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大局。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不断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强化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为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坚强保障,明确了乡镇检察室采取“巡回检察+随叫随驻”方式,依托玉门市综治中心“三级中心一张网”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服务基层一线作用,通过与网格员对接,推动“线索上传”“检力下沉”,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真正将主动创稳工作落实在基层一线。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搭建乡镇检察室三级服务网络,找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口和路径,在数据共享、监督前置、通力协作上拓展空间,常态化发挥“融治共进”效应,在双向衔接、常态互动中促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持续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