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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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始于办案 又不止于办案

时间:2023-08-16 16:06: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谢某某在承包某工程期间,拖欠多人劳动报酬10万余元,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发了限期改正后仍未整改,并在公安机关介入后拒不配合。收到案件后,办案检察官敏锐的意识到,如这起案件只是简单的就案办案,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劳动者权益不能保障,可能引发多人信访,对社会稳定也具有极大的隐患。办案人及时联系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审阅了案件材料。

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对谢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并联系其家属说明案件的性质和将会导致的后果,希望家属配合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通过检察机关耐心的工作,谢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提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恳求司法机关给予改过的机会,谢某某及其家属积极筹集资金支付剩余劳动报酬。后在检察人员、办案民警共同见证下,谢某某家属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拿到了,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起诉犯罪只是开始,走的更远直到穷尽检察职能是我们目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不只是办案,更多的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履职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以检察服务传递司法温度,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构筑检察保护屏障。

检察官提醒: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雇主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恶意欠薪不仅损害自身信誉,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广大群众在遭遇恶意欠薪时,依法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