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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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两起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23-05-17 17:59: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5月16日,由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酒泉广播电视台台长张凡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原酒泉广播电视台财务科副科长刘玉燕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在玉门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被告人家属、各界群众代表、玉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共计160余人旁听了庭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凡在担任原酒泉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上交单位的收入及财务人员交付的公款予以侵吞,数额巨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凡利用职务上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款项结算及人员聘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15年5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刘玉燕利用其担任原酒泉广播电视台财务人员、财务科副科长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报工资、向银行提供虚假入账清单等方式骗取、侵吞公款,数额巨大。2014年12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张凡在明知不允许发放自设科目奖金的情况下,安排被告人刘玉燕通过伪造印章、虚列职工人数、虚增职工工资、未休假补助金额等方式,骗取财政拨款,向单位职工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数额较大。对被告人张凡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刘玉燕应当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出庭公诉人通过依法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人就争议问题进行充分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同时,公诉人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通过被告人张凡、刘玉燕的成长经历,对其走向犯罪的原因、犯罪特点、警示意义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剖析,警示党员干部认真吸取本案教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处处警钟长鸣。张凡、刘玉燕在最后的陈述中几度哽咽,对自己所犯罪行忏悔不已,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