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杜绝未成年人进入KTV、火吧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1月7日夜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玉·苗”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玉关路派出所对本辖区KTV、酒吧、网吧等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场所内工作人员身份、年龄一一进行了核实、详细查看了场所工作人员花名册,并对场所内消费人员进行排查,逐一核实疑似未成年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详细查看了场所有无设置未成年禁入、限入标志,标志设置的位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玉·苗”检察官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普法等方式,向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强调要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不得接纳、招聘未成年人;向现场发现的携带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监护人强调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在监管好孩子的同时,要以身作则,不得带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消费。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营业性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推动酒吧、KTV、网吧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社会治理,形成保护合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与社会环境。